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市区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分别由市教育局、邗江区教育局和江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广陵和开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对象面向市直、广陵、开发区初中毕业生。
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邗江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对象为邗江区内初中毕业生。
江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江都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招生对象为江都区内初中毕业生。
2. 新划入广陵区5个乡镇(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初中毕业生和原维扬区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升学考试时,选择报考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高中招生,或者选择报考由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高中招生,二项只能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具体见下列图表:
实施单位 |
高中招生学校 |
高中招生对象 |
市教育局 |
市直高中及广陵区、开发区内普通高中 |
市直学校、原广陵区、开发区,新划入广陵区5个乡镇和原维扬区自愿报考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的初中毕业生 |
邗江区教育局 |
现邗江区内(含原维扬区内)高中 |
现邗江区内初中毕业生,新划入广陵区5个乡镇和原维扬区自愿报考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的初中毕业生 |
江都区教育局 |
现江都区内高中 |
现江都区内初中毕业生 |